旅游火爆之后,这些行业今年有望反弹复苏******
今年春节假期,旅游行业快速恢复,部分热门景区和热点城市出现人山人海的场景,国内游出游人次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8.6%。
遭受疫情冲击的众多消费行业中,旅游业率先复苏,那么下一个行业会是谁呢?
多个消费行业期望复苏
近日,成都市博览局宣布,2023年将力争举办重大展会活动1000场,展出总面积900万平方米,会展业总收入850亿元。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持续优化,成都将充分发挥会展平台经济功能作用,全面提升会展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带动力,为经济稳定有序发展提供更多实物工作量。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劳动与实践教育研究院院长,四川省导游协会会长陈乾康向第一财经表示,成都是西部地区最大的会展城市之一。伴随疫情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四川省的会展活动也迎来新的高峰,成都成为国内瞩目的会展中心城市。
他认为,糖酒会、西博会等大型会展活动不仅能实现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目的,也给四川交通、酒店、餐饮、观光等服务性产业带来大量客源,并促进旅游资本向中西部地区的流动,促进西部旅游业发展。
不只成都,近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提出10项行动共32条举措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其中包括支持会展行业恢复重振,支持各类展会加快复展等。
在恢复和提振消费行动中,《方案》提出,对2023年在沪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按照举办单位实际发生的场租费用给予补贴。支持会展行业提升能级,对引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权威机构认证的展览项目给予补助。
1月30日举行的2023浦东新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发布了浦东新区支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同时,多家重点场馆签订合作备忘录,将发挥各自软硬件特点和优势,促进资源整合共享,形成合力积极推动浦东会展业有序复苏。
会展业与旅游业在疫情的冲击下几乎都遭遇“停滞”,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会展业等带动消费强的服务行业全面恢复也受到关注,成为地方提振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突破口。
与此同时,演艺行业也已经开始恢复。文旅部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春节假期全国营业性演出共9400余场次,较2022年同比增长40.92%,比2019年增长22.5%,票房收入3.78亿元,观演人数约323.8万人次。
国家电影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春节档电影票房为67.58亿元,同比增长11.89%;观影人次为1.29亿,同比增长13.16%。在历年春节档票房榜中,也仅次于2021年春节档78.43亿的纪录,已经成为内地影史第二卖座的春节档。
国信证券研报认为,当前居民生活回归正常,春节消费数据的回温也传递了积极信号,同时刺激消费政策预计仍有望密集出台,行业整体持续复苏趋势明确。
兴业证券研报认为,2023年有望实现困境反转的细分行业集中在地产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服务)、出行链(航空机场、旅游及景区)、大消费(酒店餐饮、服装家纺、互联网电商)及信创(软件开发、IT服务、计算机设备)、传媒(影视院线、游戏、广告营销)与半导体等。
消费复苏还需政企多方催化
今年春节消费各行业均有明显回温态势。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春节假期,全国消费相关行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2%,比2019年增长12.4%,其中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同比分别增长10%和13.5%,比2019年春节假期年均分别增长13.1%和8.1%。
不过,消费的全面恢复尚需时日。
陈乾康表示,总体上看,春节期间国内旅游市场的火爆预示着国内旅游业已经基本复苏,为下一步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由于出境团队游要2月才逐步放开,因此国际旅游市场的复苏尚需时日。整个旅游市场的全面复苏还是寄希望于“五一节”以后。
他也介绍,目前四川省大部分地区天气回暖,人们出游意向高涨,积压多年的出境旅游需求已经呈现出报复性增长的势头,旅行社代办签证服务、出境游线路咨询和一些旅行社投放的5、6、7月出境游产品销售都非常火爆,他们与国际探亲游市场一起,大大推高了出境游市场的热度。
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对第一财经表示,春节假日的服务消费明显修复,支撑消费回升,但确保消费“短期跳动”后的持续性,三条线索值得继续观察:一是实物消费,地产、汽车等如何修复;二是居民收支,即消费能力如何提升;三是消费意愿,即储蓄意愿如何降低。
杨畅表示,去年12月金融数据中,居民存款增加28903亿元(前值增加22500亿元),同比多增10011亿元(前值多增15192亿元),这表明居民消费能力具有基础,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后改善了消费条件。后续观察重点,或转变为消费的主观意愿,能否得到改善。
中指院数据显示,2023年春节期间(1月21日~1月27日),代表城市新房成交规模保持地位,较去年春节假期下降约21%,恢复至2019年春节的75%,仅部分城市在去年同期低基数下同比出现增长。
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针对需求不足的突出矛盾,乘势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贸外资保稳提质。
其中,会议指出,要加力扩消费。推动帮扶生活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政策全面落地。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促消费活动,促进接触型消费加快恢复。合理增加消费信贷。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工作。
事实上,从去年年底召开的各地经济工作会议来看,消费的恢复和扩大被寄予厚望,各地均明确提出从增加收入、改善消费条件和创新消费场景等方面,在政策上和场景上去释放消费潜力。
在文旅消费全面复苏之后,汽车等大宗消费的恢复成为实现消费增长的重点。
比如,上述上海的《方案》就提出,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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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 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